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

第十四篇2009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吳詩韻傳道

經文:馬太福音十章 24~42節

金句: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
我在我天上的 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章32~33)

我的心得 :

  • 你準備為福音付代價嗎?

牧者心得:


還有不多日聖誕節將來臨,你會忙著做些甚麼迎接這個普天同慶的大日子呢?可能你會花上時間去挑選送給別人的禮物,或者,計劃怎樣歡度這個假期,但想在這裡提提你,別忙記另有一項重要的任務,你有否記起將一份最好的禮物「耶穌基督」帶進別人的生命中嗎?當世人都以聖誕節所慶祝的對象是聖誕老人時,我們需要告訴世人聖誕節的主角是耶穌基督。
經文提及門徒當傳揚福音為衪的名作見證時,必會面對人與真理所引致的對立、紛爭和逼迫。昔日耶穌所遭受被拒、被罵,同樣也發生在傳福音者的身上,這是無可避免的事情,耶穌提醒我們別讓這等事情妨礙為主作見證的理由(v24~25)。當我們為主傳福音時,我們正處於一場爭戰的狀態,你必需明白爭戰所面對是得與失、成與敗的關係,當士兵作戰會付上生命的代價,如耶穌所說(v34) 跟從主的人同樣須付上代價。

  • 我們需面對未信者的評價和世不認同的價值觀。 (v34~36)我們要跟從耶穌的榜樣和聖經的標準行事。
  • 以耶穌為首位,勝過世上所擁有的一切。(v37~39) 放棄自己所喜愛的,以神的心為心,以神的事為念。


當我們如此行,在今世對耶穌的公開態度,在人前宣認並持守神的真理,這決定我們在末日審判時所受的待遇。我們必會遇上人際關係間信仰與價值觀的衝突,在這場爭戰並不是短暫而是持續一生的功課,但我們永不是孤軍作戰,因天父連麻雀看顧豈不看顧我們嗎?(v29)而且聖靈更是隨時的幫助,當靠着耶穌基督的名去應戰,最終得勝的必是基督與我們。耶穌說當我們在這世代認衪為衪作見證,衪必在天父面前認我們,而且這更是應許到那日我們必得着生命,那永不朽壞的冠冕(v38~39)。


今天你願意回應這一場戰役嗎?如果你願意請你在神的面前立志。主啊!從今天起我要為袮領人歸向袮!我願意成為福音的戰士。聖靈請袮來充滿我!賜我能力和勇氣,靠着袮完成傳福音的使命。
現在你需要做的事,就是把握這個聖誕節傳福音的機會,向身邊的親人朋友送上最珍貴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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