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第七篇 2009年12月10日(星期四)陳智聰牧師

經文:太六1-18

是日金句: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4)

我的讀經心得:
  • 經文中給你看見父神重視些甚麼?
  • 你又有否或能否行在祂所重視的東西中?

牧者心得:

不論是善行、施捨、禱告、禁食,所關乎的都是人與父神關係間的問題。當基督徒以以上四者或任何之一,作為其屬靈上的操練時,必須以此為向父神所作的一種暗中的事奉。正如(賽一11)所言:「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於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宗教的外表、儀式,不能使人得救,也不能使人與父神建立合宜的關係。因為耶和華是看人的內心,而不外人的外貌。主耶穌在(太六1-18)所否定的就是這種只有外表的宗教假敬虔。但主耶穌卻認同那種不望屬世賞賜的暗中事奉,因為祂真正關心的是父與人的關係。

而且在這種關係的基礎下,(太六8)主耶穌說:「...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因此祂所教導的主禱文,就是幫助我們重新定出禱告的優先次序:

1. 天父聖名被天下人尊為聖
2. 天父旨意自由行在地上
3. 天父對我們每日所需的供應
4. 建基在我們饒恕別人下的被父神饒恕
5. 祈求免受試探

暗中的事奉是父神所看重的,因為這就是我們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的真意(參考:約四23-24)。故此,除了在教會中那種可看的事奉崗位外,我們各人也不是忽視每天在父神面前的暗中事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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