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

第一一九篇 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陳智聰牧師

經文:詩一一九1-16

是日金句: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一一九11)

我的讀經心得:

  • 為何(詩一一九)作者不斷鼓勵人要遵守律法?
  • 律法的精意被藏在心裡時,對人的行為有何影響?
  • 怎樣使律法的精意藏在我們心裡?

牧者心得:


(詩一一九)是一篇關乎上帝律法的詩篇,v1-16 中大部份的內容都與律法(即舊約聖經中的妥拉,或釋作摩西五經)有關。v1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葦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v2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


以上兩節聖經,把行為完全者,與遵行律法者劃上等號。也將遵守律法者,和一心尋求神者劃一等號。並且稱以上這種人為有福的人。


在舊約聖經中,律法佔了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詩一一九)把遵行律法、尋求神、行為完全劃上了等號、即尋求神這一個信仰的行動,其實是會與遵行律法這個外在具體行動有極大的關聯。舊約的律法所表達的,其實就是當時民眾與上帝關係、與別人關係、和個人道德規范等各方面的指引和規律。律法的設立是要透過具體規律的方式,導引人的行為在向神、向人、向自己三者上,達到合乎神心意的準則。因此,律法在某程度上亦啟示出上帝對人的期望。

請留意,舊約的律法是以故事的形式被記錄下來的,因此除了規則的記載外,它也包括了民眾在透過遵守規則與否時,所產生與神之間的互動結果(表現在得神喜悅、供應、和刑罰的故事中)。所以(詩一一九)的作者才會在v1-16裡不停鼓勵人要遵守神所設立的律法。甚至在v9 裡說明這是少年人潔淨行為的方式。v11 裡所表達的把律法藏在心裡,就是律法內在化的表現,所帶來的結果就是與神有好的關係(不得罪神)。


中國儒家思想中有一個重要觀念叫「刻己服禮」,其實就是類似舊約的這種律法內在化的意思。「禮」在儒家之中是一種社會不同等級人士的行為規范,其目標是達至「禮治」而「天下平」。但舊約的律法精神就是藉外在行為的心靈內化,使人的行為完全(合乎神的期望),達至活在神的賜福之中。


在新約中,主耶穌說愛完全了律法,律法雖然道出了神的期望,但人仍然無法以己力去完成,因此新約中所講「神的愛」就完成了神的律法中對人的期望(這愛表現在耶穌基督的犧牲之中,也表現在其後的聖靈普遍澆灌內)。雖然在新約的時代,我們不用完全按字面義意去實踐律法(例如:一些宗教上的禮儀律法、舊約中的民事和刑事法等),但律法中的精意或原則仍然對我們與神的關係、人際的關係、和個人道德上有效。而活在新約中的我們,有一個好消息,就是我們不再要依賴己力去完成律法的要求,乃靠依神的愛去完全它。律法精意之所以能藏在我們心裡,v13 和 v15 道了兩個秘訣:嘴唇傳揚和默想。盼望律法中所表達的原則能藏在我們心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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