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

第二十二篇 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 楊天恩牧師

經文:啟二十

是日金句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

我的心得

  1. 「爲主作見證」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你同意嗎?你願意付出嗎?
  2. 今日甚麼攔阻你付出作見證的代價?

牧者心得


基督徒有榮耀的盼望,因為神是歷史的主宰。

人的歷史有終點,神的歷史卻無始無終,直到永恆。

個人歷史的終點是死亡,一切終結。如此人的所有盼望只能存於今生。為求達到今生能見的功業、成就和擁有,人會被扭曲。人接受扭曲。勞苦嘆息。


神的歷史卻是永恆的賞賜,從新開始。人的盼望因而不單停留於今生——人由此為他生而活。今生財利和成就不再是終點。永生的賞賜,在復活的新生中與基督同掌王權的應許成為榮耀的盼望。


今生現實的擁有,終為永久的虛幻;將來虛幻的盼望,卻為永恆的真實。因為無論現在和將來如何,神仍是歷史的主。


「為主作見證」或會付上生命的代價(「見證」本義就是殉道)。追求今生的功業、成就和擁有,也要付上生命的代價啊!但為主作見證有永恆的賞賜;追求今世的功業、財利和擁有,總有終結的一天。


「至死忠心」是否愚蠢?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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