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

第十四篇 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太十24-42

是日金句: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太十40)

我的讀經心得:
  1. 基督對門徒在傳道方面有何要求?
  2. 門徒也領受甚麼權柄?

牧者心得:


在(太十)一開始的記載裡,聖經講述耶穌怎樣差遺十二使徒去傳道、醫病、趕鬼,傳天國的福音,並且把權柄交與他們。而(太十24)及之後的經文,也延續著耶穌這個對門徒差遺的教導,v24-39主耶穌基本上是以一個極為激進的方式去要求門徒實踐傳道的使命。內容講到無論別人怎樣辱罵你、或怎樣殺害你,那怕那些人甚至是你的父母、兄弟、兒女等至親的人,甚至因為主耶穌而可能要面對生命的威脅,作為門徒也必須去傳道。


這就是一個背十架的人生(太十38),也是基督門徒的人生(即那從失落中找到豐盛的人生;參考太十37-39)。就是因為這種生命(使福音顯得不廉價),神將極大的權柄賜給有這種生命的人(基督的真正門徒),他們真正地成為了神在地上的代表,以致在地上接待他們的人,變成了接待基督,而接待基督就變成了接待差基督來的上帝(參考太十40)。而這些接待門徒的人,因為他們變相是接待了上帝,那怕他們所作的只一件極微少的事,他們也要因為門徒的名而得賞賜(參考太十41-42)。


弟兄姊妹!你看見一個忠心傳福音的人,其生命是何等有權柄和榮耀嗎?這種生命是建立在對神的完全信靠(或信任)之上。v28記載,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這種對神的信任,就是信得過神的絕對能力(祂有權柄和能力殺身體和靈魂),祂能帶來絕對的保護,而且祂的主權也必能帶來信靠祂的人,成就祂心目中最美好的結局。因為我們頭髮也被祂數過,我們也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得多(參考太十29-31)。


所以因著神這種絕對的權柄,我們可以放瞻傳道,使我們在神暗中告訴我們的好消息,在明處說出來。因為所掩蓋的事(就是神那藉耶穌犧牲而帶來的福音),必定要被顯露出來(參考太十26-27)。故此,弟兄姊妹!接受主耶穌激進的邀請吧!放瞻地、有勇氣地、激進地將福音傳出來吧!這是你們從主所領受的呼召,但同時也是所領受的權柄。記著,你有權柄使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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