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

第七篇 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太六1-18

是日金句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六1)

我的心得
  1. 在我的信仰生活中,我最重視甚麼?
  2. 為甚麼我會重視那些元素?

牧者心得
  我們不可否認,就是作基督徒久了,慢慢會變得「宗教化」。原本應該是存於內心的態度,卻慢慢變成了外在的宗教行動,一方面告訴別人自己有多屬靈和宗教;另一方面,也透過外在的宗教表現來說服自己仍然是宗教徒。
  有時,讓自己相信自己仍是愛神愛人是很重要的,否則,我們好像與信仰脫離了一樣。所以,我們開始以行為來衡量自己的信仰,有時我們也因此會給與自己很大的壓力。更糟糕的,我們也會用相似的尺度來衡量他人是否屬靈--就是他們有做甚麼、沒有做甚麼--來衡量他們是否被神所喜悅。「哈,我奉獻這麼的多!」「他們的禱告生活不好!」教會的生活亦因此常常出現磨擦。
  耶穌要求我們重視天父如何看我們,多於我們自己怎樣看自己和別人。我們的宗教生活是為了讓天父喜悅,甚至得著祂的稱讚和賞賜,還是為了其他?請緊記:唯有你與神的關係才是永遠的,絕沒有其他東西有永恒的價值。就算你自己很滿意自己的宗教表現,別人對你的宗教生活無限羡慕和稱選,也不能令你的永生加添甚麼。你明白耶穌透過教導施捨、禱告和禁食對你的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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