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

第二篇 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創二4-25

是日金句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二7)


我的心得
  1. 神為甚麼創造人?
  2. 神對人有怎樣的看法?神期望人怎樣活在祂對人的理解中?

牧者心得
  神不單在創造中帶來秩序。在創造中,神也委託人重要的責任--這就是神人關係的開始。我們得抱持著「向神負責任」的心態生活。
  人本來就是從塵土中被造。令人有價值的,是神向人所吹的一口氣,讓他成為有靈的活人。因此我們要向給我們生命氣息的神負責任。
  神為人安置了園子,讓他有安身立命的所在,所以人要向他所在的環境、社會、群體負責任,透過愛護環境、服務社群(無論是教會、學習、工作的地方或是社會),從而表現對神的負責任。
  因為我們的生命有從神而來的委派,所以我們需要向祂的話負責任。
  因為神體諒人獨居不好,而為他創造配偶,所以人也透過向配偶負責任,從而表現對神負責任。
  唯有這種負責任的生活,才能叫人在他的配偶面前「赤身露體」--這不單是身體上的,也是人生的每一個方面,都能透明、負責。人才能活在尊嚴、沒有羞耻的環境中。
  人不會把責任交到不信任的人手中。神也如是。神並沒有輕看祂所創造的人。然而,是人讓祂失望了。今日我們稱為神的兒女,重新有祂豐盛的生命,我們會怎樣看待神交託我們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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