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

第六十二篇 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 楊李靜儀師母

經文:路廿二1-23

是日金句
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路廿二15-16)
我的讀經心得
  1. 聖餐對你有何意義?
  2. 耶穌為何要跟門徒同吃逾越節的筵席?
  3. 在以後的聖餐主日你會如何預備自己來參與這聖禮呢?
牧者心得
  路加再次強調耶穌的死並不是偶然,或是因祂被人謀害、出賣所至,而是預定的(廿二22),是祂甘心按神的計劃行上這條奉獻生命的路。進耶路撒冷的驢駒及吃逾越節晚餐的樓房,都是耶穌清楚地指示門徒如何取得的,耶穌已知神為祂預備了甚麼。祭司長和文士一黨的人,從耶穌進耶路撒冷那日開始,已緊隨祂,希望把握到機會將祂至諸死地,但一直都不能下手。沒有人能在耶穌身上作甚麼,除非神容許。
  耶穌在被害之前特別吩咐門徒預備逾越節的晚餐。逾越節晚餐成了日後教會聖禮其中之一個,就是聖餐。耶穌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廿二15)。聖餐是為記念主,記念祂願意為我們捨了自己的生命,為我們流血,藉此與我們立了新約,而我們須照樣地守這餐為繼續等候神的國來到。
  自耶穌將要進耶路撒冷,祂已不斷地提及祂要受害而死,門徒沒有一個不知道這事,包括猶大,但耶穌的死對猶大來說有何意義呢?路加描述「魔鬼入了猶大的心」,(約十三2)則說是魔鬼將出賣耶穌的意念放在他心裡。無論如何,猶大在一念之間看耶穌的死為圖利的機會。(太廿七3-5)描述猶太見耶穌真的被定罪,就後悔,但為時已晚。猶大可能過份用常理看事情,照他的觀察和理解,祭司長、文士一眾人士遲遲未能下手捉拿耶穌,就算今次捉拿了祂,也不可能入祂罪的,在猶大眼中,耶穌沒有甚麼至死的罪過,將耶穌交給祭司長和文士,拿了錢,很快耶穌就會被釋放,豈不一舉兩得。
  猶大忽略了耶穌的死是預定的,是必須發生的,是神的計劃,是耶穌甘心獻上祂的生命。他對耶穌的話一時輕忽,還未知事情要即將來到,他便給魔鬼留了一個蒙騙他的機會。
  耶穌雖知猶大要出賣祂,但也讓猶大同吃這筵席,耶穌要給猶大機會醒覺。今天,主還有甚麼話未成就的呢?你對這些事情有何看法?若然我們輕忽了主的話,可能魔鬼已乘機蒙騙你作一些愚昧的決定。受苦節將到,我們會一起聚集記念主的死,這次的聚會對你有多重要呢?那天是你其中一次假期的活動,還是你省察自己的機會呢?這要由你來決定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