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

第十二篇 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箴十二


是日金句
在公義的道上有生命。其路之中,並無死亡。(箴十二28)

我的心得
  1. 本章聖經有清楚定義甚麼是善和惡嗎?
  2. 為甚麼要清楚二者的定義?

牧者心得
  今日這章箴言作了清晰的「善-惡」對比。不單如此,當中也提及與善和惡有關的生活態度和表現。
  善人是義人(v.3),是有才德的(v.4)、或會被人輕賤(v.9)、耕種自己田地的(v.11)、是通達人(v.16)、是說真話的(v.19)、勸人和睦的(v.20)、是殷勤的人(v.24)。
  相反惡人是設詭計的人(v.2),是自招羞耻的(v.4)、自大的(v.9)、追隨虛浮的(v.11)、是愚妄人(v.15)[即是當自己有罪疚感時,就說褻瀆和譭謗的話推卸責任]、說謊話的(v.19)、圖謀惡事的(v.20)、是愚昧的(v.23)[沒有智慧掌管自己生命]、是懶惰的人(v.24)。
  怎樣才能成為義人呢?箴言的作者開宗明義提出要「喜愛管教」--人要喜愛被指導、喜愛被改正、喜愛被紀律。這正是我們最不喜歡的呢!然而,箴言作者指出,唯有喜愛管教的人,才是真實喜愛知識的人。這樣才使我們真正的過者善和義的生活。在箴言作者的眼中,善人是神所賜福的,而惡人為神所憎惡。當然我們喜歡為神所賜福,但我們又願否過著善和義的生活,成為有知識的人?請緊記聖經給我們的應許:唯有活在公義中,才配得上神給我們的生命。或者我們可以這樣說,作為基督徒,有著祂所賜新生命的人,別無選擇,只能如此生活。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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