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星期一

第四十五篇 2008年8月30日(星期六) 陸張潔明傳道

經文:耶利米書四十五章及四十六章

是日金句
「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四十五5)

我的讀經心得
  • 神的審判讓你擔心還是叫你放心?

牧者心得


巴錄是耶利米的得力助手,曾代他寫下神的信息,並到聖殿去傳講(卅六4-6)。在耶利米遭受逼迫期間,巴錄的日子也不見得好過;四十五章的經文,就是神對巴錄的鼓勵。神眷顧每一個忠心的僕人:But don’t worry. I’ll keep you alive through the whole business.(四十五5;信息本聖經)


按年代順序,四十五章應放在三十六章8節與9節之間,就是約雅敬王焚燒耶利米的書卷之前。時值約雅敬王第四年,也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元年(主前六O五年)。在這一年,耶利米對猶大的百姓說:「從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十三年直到今日,這二十三年之內,常有耶和華的話臨到我,我也對你們傳說,就是從早起來傳說,只是你們沒有聽從。(廿五3)」


如今,先知傳講已久的審判終於來臨。在這一年,尼布甲尼撒王在迦基米施打敗了埃及軍隊(四十六2),埃及自此不再踏足敘利亞-巴勒斯坦地區;巴比倫軍亦於這一年首次圍困耶路撒冷,並俘擄了第一批猶太人到巴比倫去。


四十六章的經文好像一首三段的詩歌,提及三個國家。第一段(1-12節)論到驍勇善戰的埃及軍隊的悲慘結局,第二段(13-26節)記述神藉強大的巴比倫軍懲罰埃及,第三段(27-28節)說明神要拯救以色列。


神審判列國,包括屬於祂和不屬於祂的人。面對神的審判,屬神的人不必懼怕,因為:一)他們必得拯救;二)神與他們同在;三)神要消滅他們的仇敵;四)神要公平地審判他們。


留意最後一點。神說「萬不能不罰你(以色列)」或「萬不能以你(以色列)為無罪」;神愛屬祂的人,在祂的愛裡有公義,所以祂不偏愛、不溺愛,因此我們不必懼怕。在祂的愛裡,讓我們知所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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