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5日星期一

第六篇 2008年9月15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箴言第六章

是日金句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箴六16-19)


我的心得
  1. 為甚麼智慧人要我們留意神的訓誨?

牧者心得
「有七件事是上主所憎恨,是他所不能容忍的,就是:傲慢的眼睛,撒謊的舌頭,殺害無辜的手,策劃陰謀的心,奔走邪路的腿,編造假證,在朋友間挑撥是非。」(現代中文譯本)

智慧人要屬神的人,明白如何行在神的心意中,所以他指出了神所不喜悅的心態和行為。這是神完全不喜悅的(所以是「七件事」,完全的意思)。
  1. 傲慢的眼睛:自我中心的判斷,而且還只是按感受而作的判斷。神並沒有吩咐我們事非不分,但需以神的眼睛、祂話語中的真理、並在禱告中聖靈放在我們心中的印證來判別事情。傲慢是因為我們自抬身份,以自己的感觀對人對事有意見,從而作出血氣的決定。
  2. 撒謊的舌頭:很明顯,撒但是說謊人的父。(約八44)說謊是容讓仇敵取代父神在我們生命中掌權的決定,是我們對神的否定。這肯定是神所不喜悅的事。
  3. 殺害無辜人的手:有時我們會為得到自己的益處,要將攔阻我們的人排除。那怕這些人根本沒有做任何妨礙別人和我們的事。無辜正是指根本是自由的,與我們無關的。但有時,我們會「拖人落水」,來達到我們的目的。這也是一種自我中心的生活方式,但更進一步,我們以犧牲別人的福益,來完成我們的自我中心,這是神所恨惡的。
  4. 策劃陰謀的心:原文中有「惡」的意思。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心中也會被惡的意念充滿嗎?答案是:「會!」因此箴四23才吩咐我們要保守我們的心。
  5. 奔走邪路的腿:說得簡單一點,就是行惡、帶來傷害。羅十二14教導我們:「只要祝福,不要咒詛。」有時我們在不知不覺間帶來了別人的傷害,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便人得不到祝福。我們的實際生活方式有時刻意使人活在痛苦中,或是以傷害別人為目的。這都是違反神本性和祂所賜生命的生活方式。
  6. 編造假證:這是十誡的第九誡。(出廿16)更重要的,假證是一種對人的陷害。也是以假的誠信來毀壞別人真的誠信的劣行。神是信實的神,所以祂要求子民聖潔時,也要求他們的生命中有相同的特質。
  7. 在朋友間挑撥是非:「使人和好」是耶穌交與屬祂的人的使命。(林後五18)所以挑撥是非也是對神所託付的反其道而行,是對神的否定。
討神喜悅真的一點也不容易。但感謝神,祂賜下祂的誡命和法則,使我們知道如何行事為人;祂也賜下聖靈給我們遵從祂誡命的能力。讓我們靠祂大能,過祂喜悅的生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