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

第十篇 2009年2月16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林後十一16-33

是日金句
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林後十一30)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林前十三4)

我的心得
  1. 我們會為自己在天國中有一些功績而沾沾自喜嗎?(請誠實一點!)在那些地方我是比較容易自滿的呢?
  2. 這種自滿的態度怎樣影響我的服事和人際關係呢?

牧者心得
  哥林多教會實在是胡塗了!他們寧可接受一些順耳的教導,從而接受了那些帶來順耳教導的「使徒」。的確,很多時我們以為「對我們好的,就是好人」,「說中聽話的,就是好人」。保羅要哥林多教會記得「我因為白白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陞」(十一7),保羅指出他們不單得著福音,而且更因福音而得到好處、恩賜得以發展,生命變的豐盛;而保羅作為傳道的人,卻願退居在他們的生命以外,而並不以自己作為傳福音的、「有恩於」哥林多教會的人自居,從而在他們當中得到任何好處。
  保羅實在也為我們每一個人作了很好的榜樣。是的,有時我們會因自己在天國的事工上有一些「功德」,從而變得自負、驕傲,甚至在有意無意間要求其他肢體對我們有更好的待遇和尊重。保羅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才透露自己為教會所受的苦--事實上,在他的事奉人生中,他一早已經從主得知,受苦是必然的(徒九16),因此也沒有甚麼誇口的需要。實在,我們不需要為甚麼必然的事有所誇口。如果我們是為主而活的人,奉獻、委身、在愛中受傷便沒有誇口的需要和理由。
  然而,我們卻更應看到保羅說這番話的積極意義。誠如今日金句所指:「如果要誇口,就誇自己的軟弱好了。」是的,當我們看見我們在服事中「必然」受苦的事情上,基督成為我們的力量和幫助。是的,祂今天仍然活著,是我們生活和服事上的倚靠。今日你會為甚麼事來誇口呢?

4 則留言:

kwanphyllis 說...

牧師, 我常向人說感謝主讓我下半生享受愉快的家庭生活,慢慢洗滌童年的灰色思維,是否也是誇口呢?

以馬內利事工.家聚崇拜 說...

不是。就像聖經說,「我只誇我的軟弱」。你的經歷正好說明,你過去的軟弱是神的能力在改變你,你誇口的是神大能的改變,讓人見到神奇妙的作為。所以,這是你生命的見證。你在誇耀基督的作為啊!

kwanphyllis 說...

牧師,沒想到你會回覆我以上的話語.謝你. 牧師,如是說,基督的作為不止於此呢. 主讓我遇上的丈夫及女兒雖未接受主,但行為處事都是主喜愛的正直真誠,比我更甚. 縱是面對待業,滿心感恩.

kwanphyllis 說...

近日很多要感恩的事, 只因"主的恩典夠我用", 衪聽見了, 繼續願意住在我心裡. 願我記主恩, 多關心別人, 少煩惱自己. 牧師請繼續正視我的軟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