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第十一篇 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申十一

 

是日金句

「唯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申十一7)

我的心得

  1. 我對神有親身的經歷嗎?我的信仰是怎樣建立起來的呢?
  2. 我對神親身的經歷有推動我的信仰成長嗎?它怎樣推動我呢?

牧者心得

我們的教會十分重視對神親身的經歷。正如約翰清楚的指出:「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這也應該是我們今日的經歷,因為我們的神是活人的上帝。

然而摩西卻更進一步的指出,這種對神親身的經歷,是為了使我們能更好的守神的律法。(留意第8節的「所以」)千萬不要習慣了神的大作為,習慣了在敬拜中單單享受神的同在,而忽略了神同在對我們生命的意義。否則,我們將失去了從神而來的賜福,而且也會招致神的責罰。真的,如果我們輕視神、輕視祂的話,我們有何膽量和權利來向祂求福氣呢?如果我們對祂的同在、祂的話語並不重視,卻膽敢要求神繼續賜福,我們是否在得罪祂呢?

但請說著,神是美善的神,也是著重關係的神: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祂,祂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也必使你吃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申十一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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