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

第一篇 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 方國成傳道


經文:詩一


是日金句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1~2)



我的讀經心得:

1. 惡人、罪人、褻慢人的結局是如何?

2. 怎樣才能過一個蒙福的人生呢?


牧者心得

怎樣才能過一個蒙福的人生呢?詩篇第一篇正是要回答一個這樣的問題。它是一百五十篇詩篇的引言,也是往後篇章的基礎。


惡人、罪人、褻慢人,都是敵擋神的人,這三種人的計謀、道路、座位,也就是他們的思想、言語、行為,都反映出一種與神為敵的生活方式。他們不單與神為敵,也敵視每一個跟從神的人。他們無時無刻都想著神不喜悅的事,設計謀阻擋義人行在呼召當中,也譏誚義人努力行在義路上的不智。


不過我們無需羨慕惡人,也無需效法罪人,更無需對褻慢人心存苦毒。因為神的眼目一直看顧,祂將蒙福人生的道路指示我們,祂也將走向滅亡(永遠與神隔絕)的道路告之讓我們選擇;惡人、罪人、褻慢人的生命猶如糠粃:「無價值、無意義、而且短暫。」他們的人生只有一個終站,就是只會在神的忿怒中走向永遠的滅亡。祂清楚義人的道路,祂要從兩者中將義人分別出來在祂的護理之中。


故此;蒙福人生的道路是:清楚自己的身份(我們都是屬神的子民)、了解自己存在的目的(我們在神面前都有呼召和使命)、明白自己處世的價值觀(我們的思想、言語、行為都有屬乎神的要求)。或者可以說,是我們要有屬神的世界觀。


因此;喜愛默想神的話語、喜愛與神建立持續連繫的關係、喜愛停留在神的同在當中、喜愛傳福音作見證等等;是「喜愛神的律法」以及「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的延伸意義。而「凡所作的盡都順利」是自然產生的結果。然而;蒙福的人生並不是一蹴而就、輕而易舉、輕易成就的。蒙福的人生需要我們有紀律、深思、恆心以及不斷實踐的意願。

2009年5月29日星期五

第廿四篇 2009年5月29日(星期五) 楊李靜儀牧師

經文:啟廿二

是日金句
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啟廿二7)

我的讀經心得
  1. 「主必快來!」這話對你有甚麼意義?
  2. 從啟示錄你得著甚麼教訓要遵守的呢?
牧者心得
  啟示錄的寫作手法以異象、預言為主,屬啟示文學類的書卷,亦因當時的局勢,約翰不能直接提及一些領袖和國家的名稱,故啟示錄中有許多象徵如龍、大淫婦、獸的記號等,這些都成為研究啟示錄的熱門課題。可是,神藉約翰寫下啟示錄最重要的意義是甚麼呢?
  1. 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廿二6)。不可以為啟示錄的話是虛幻的,不可能發生的。天使告訴約翰,約翰告訴我們這些話盡都是真實可信的,雖然啟示錄並不是一本容易明白的書卷,但我們不要因此而掉以輕心,因為這書上所記的就是要對我們這群仍等候主再來的信徒說的。
  2. 主必快來(廿二7)。主來的日子沒有人能計算,雖然主來以先會有許多徵兆,這些事也吸引許多人去注意,想推斷出主來的日子。即或真的有人能正確推斷出主要來的時候,若我們不是努力預備好見主面,那對我們又有何益處呢?若我們是常作準備的人,那主何時要來對我們又有何分別呢?「他又對我說:『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廿二10-14)啟示錄的話叫願意為義的成為義,成為聖潔,但若我們不是朝這方向活著,我們只會仍舊不義,仍舊污穢。
  3. 凡遵守的有福了(廿二7)。很多人花了許多努力要解開啟示錄難明的地方,也有許多人仍不斷鑽研當中被認為是「奧秘」的事,但主卻吩咐我們要「遵守」這書上的預言。我們對預言和末來要發生的事通常只會抱著「尋真」的態度,我們很希望等候事情的發生,証實預言是真確。但是啟示錄所記的有點不同,第一神已告訴我們書上所記是真實可信的,我們沒必要去証實。第二神藉這書傳遞一個心意給眾信徒,神願我們都能得著最後的獎賞,能與祂永遠同在,在新耶路撒冷享受永遠的平安。故此,我們要注意的就是如何在這充滿著苦難和迷惑的末世中持定所信的道,這也是我們必要從啟示錄中得著的重點。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廿二14)

你對神這句話有何回應呢?你的態度決定你的位置:城內?城外?甚願我們都在城內相見。

「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廿二21)

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

第廿三篇 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陳智聰牧師

經文:啟廿一


是日金句: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廿一2)



我的讀經心得:


  • 神對世界的終極計劃是甚麼?

  • 我們應該怎樣回覆神的計劃?


牧者心得:


(啟廿一)所宣告的,是神對世界終極的計劃。神對世界和其中的萬物的終極計劃不是毀滅,有時候我們閱讀啟示錄的時候,裡只會把注意力放在末日的大災難上,卻錯過了啟示錄中所記載神的終極心意。「毀滅」絕對不是神的終極關注,相反「愛」和因著愛而衡生的創造才是神所關懷。正如聖經所啟示出來的,神不是一個哲學式不動的第一因(這個第一因可以是哲學家心目中的上帝,但絕對不是聖經所啟示出的上帝),神是一個關係的神。聖經說祂就是愛,因著愛祂創造,因為祂關懷祂所創造的萬物。特別是按其形象和樣式被造的人類。


(啟廿一)所宣告的,就是新天新地異象。聖城新耶路撒冷,也是教會,亦是基督的新婦已經預備好了,等待她的丈夫降臨。(啟廿一3)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這節聖經完全表達了神對人類與祂建立深厚關係的渴望,神要住在子民之中。(啟廿一4)說:「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廿一5)神再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


弟兄姊妹!我們現在仍處於基督再來的等候階段,即我們就是那位妝飾整齊等候著的新婦。那麼,我們有否妝飾整齊呢?(啟廿一14)形容聖城新耶路撒冷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十二使徒的名字。我們有否好好持守使徒所傳的信仰根基?好好活出基督徒應有的樣式呢?當我們的眼睛只望著災難、刑罰,我們就很難有能力去整理好自己的生命來等候基督,但基督豈不是渴望與我們建立關係嗎?祂豈不說要親自擦去我們的眼淚和痛苦嗎?


若然神已經道出了祂的渴望。那麼,我們的責任就是去接受祂的恩典,認同祂的作為,也應該配合祂的計劃。我相信這就是作為一個等候基督再來的新婦所當做的事。共勉!

第二十二篇 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 楊天恩牧師

經文:啟二十

是日金句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

我的心得

  1. 「爲主作見證」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你同意嗎?你願意付出嗎?
  2. 今日甚麼攔阻你付出作見證的代價?

牧者心得


基督徒有榮耀的盼望,因為神是歷史的主宰。

人的歷史有終點,神的歷史卻無始無終,直到永恆。

個人歷史的終點是死亡,一切終結。如此人的所有盼望只能存於今生。為求達到今生能見的功業、成就和擁有,人會被扭曲。人接受扭曲。勞苦嘆息。


神的歷史卻是永恆的賞賜,從新開始。人的盼望因而不單停留於今生——人由此為他生而活。今生財利和成就不再是終點。永生的賞賜,在復活的新生中與基督同掌王權的應許成為榮耀的盼望。


今生現實的擁有,終為永久的虛幻;將來虛幻的盼望,卻為永恆的真實。因為無論現在和將來如何,神仍是歷史的主。


「為主作見證」或會付上生命的代價(「見證」本義就是殉道)。追求今生的功業、成就和擁有,也要付上生命的代價啊!但為主作見證有永恆的賞賜;追求今世的功業、財利和擁有,總有終結的一天。


「至死忠心」是否愚蠢?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

第十九篇 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 駱家欣傳道

經文:啟十九

是日金句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申十17)

我的心得
主第二次來是以如何的身份,以如何的形象出現呢?
文中對主的幾個稱呼,對我們作主僕人有何提醒?

牧者心得
由12章起,經文向我們揭示到末後神與仇敵撒旦展開的大爭戰。大災難由第4章開始直至18章才正式完結。現在開始,我們就要進入結局篇,正所謂峰迴路轉,19章11-21節基督的第二次再臨,揭開了結局篇的序幕。16、17章談到哈米吉多頓的戰役,本章的17-21節就是戰役的高潮,17章大筵席的場景,就是哈米吉多頓大戰,主耶穌的第一次臨到,作了平凡人,卻成就了不平凡的事,為我們的罪釘十架、復活,勝過死亡黑暗;基督第二次再臨,祂就是神的道陪著聖徒降臨地上,親自打敗敵基督和假先知與他們的軍隊,並且把他們二人扔在火湖裡!主第二次來是以如何的身份,以如何的形象出現呢?神又藉揭示這未來的終局向我們這群服侍神的人有何提醒呢?
在11-16節中,描寫到基督的再臨,我們可以藉對基督四個不同的稱呼,一起認識我們所信靠的主,是一位怎樣的神。
11節,祂被稱為「誠信真實」。「誠信真實」這名強調了主是可信靠的,選擇信祂依靠祂的人絕對沒有作錯決定!而且「按公義」作爭戰是不含報仇樂禍的惡毒,也沒有征服的野心。這對當時受逼迫的信徒有很大的鼓勵。
12節,主被稱為「除了祂自己沒有人知道」。在古代,認識一位神祇的名字和那位神祇的權力有關。當人知道一個名字,權力便要和那得知秘密的人分享。這裡卻提醒我們,神還有隱秘的一面,受造的人永遠不能完全了解創造者;另外一個可能的意思是行魔術的人認為知道其人的名字便可以制服其人。因此主第二個名字,強調了祂是高於一切,祂的名字只有祂自已知道,永遠沒有任何人可以制服祂,有限的人是不能完全認識主的。經文中,眼睛如火焰就提及祂的威嚴,祂監察萬物,監察我們的需要,也監察敵人的詭計。
13節,主的第三個名字是「神之道」。對猶太人來說﹕「神的道」乃是成就神一切目的的工具。約翰福音1:1也有提及「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主是神的道,代表祂是來成就神的計劃,祂是來施行神對世人的刑罰與拯救的。
16節,主的第四個名被稱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這稱呼的意思很明顯就是主有著一切絕對的權柄,因此祂可以得勝,祂可以打敗列國,可以審判列國。
當基督以人子形象出現時,祂譴責罪惡,呼召人悔改;當祂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形象出現時,祂審判並消滅罪惡,而且與一切跟隨祂的人一同出現。祂不再是被殺羔羊,而是大能的戰士與統帥。明白了以上幾個神的名字,我們更了解祂的權能和與列國的關係。這對我們作主僕人的,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提醒。
服侍主的人要對主至死忠心
基督無論是呼召人悔改或消滅罪惡,祂行事的原則同樣是「誠信真實」的。當我們蒙召回應神去侍奉祂,宣告要對神至死忠心的時候,是認真的一個決定,我們跟神中間就有了立一個約似的。在服侍裡面,我們對神的忠心常常被挑戰。我們在服侍上、在行事為人上有沒有表現出,我們對主的那份誠信真實;我們是否願意放低自己所有的去忠於服侍神?
確認只有基督是得勝的主,倚靠主才能勝過一切攻擊
「只有神知道的名字」、「神之道」和「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都是要我們知道,神的權能是高於一切,祂永遠是得勝的主。我們服侍時,可能會有不同的攻擊,攻擊要叫我們無力去服事,又或是有很多的阻礙,攔阻人認識神。我們實在是沒有能力去控制的,唯有把一切都交給神。不要再靠己力,因倚靠主才能勝過一切攻擊。

2009年5月25日(一)鍾樹森牧師

經文:啟示錄第十九章1-10節

是日金句

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 神。(啟十九10中)


我的心得

1. 作為羔羊婚宴的出席者,我們今天準備好了沒有?又作了怎樣的準備呢?
2. 你每次步入教會敬拜的時候,你的焦點是放在誰身上?曾否看其他事或人比永生的神更重要?

牧者心得

上帝的榮耀與得勝在這段經文裡清清楚楚讓我們看見,更重要的是叫我們看見在末世患難的日子裡,神如何在最終得勝!在神榮耀得勝的日子裡,作信徒的我們能作的回應就只是稱讚永活全能神的大作為!羔羊之婚筳是為我們準備的,為每一個真正跟隨上帝的子民一早預備好的事情,作新婦的我們自己又準備好沒有?

在這裡有一個我們閱讀時可能沒想到約翰會遇上的小插曲,就是他走去俯伏在天使腳前要拜他。天使的回應十分正確,其實我們都是為耶穌作見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

這一件事實在值得我們細想,每當我們看見神用人去作大事的時候,我們看見的是神?還是被人用的人?常常有不同的牧師主領聚會,神亦大大使用這些僕人,但我們是追星一般地追某牧者的聚會呢?還是追星一般的追上帝的作為呢?天使對約翰的提醒正是我們今天需要的,其實不少牧者亦常常同樣地提醒我們,可惜部份信徒卻愛追尋眼見的人而忘卻眼看不見的上帝。

縱然有些信徒也會口口聲聲告訴自己是在尋求神,但可惜的是,他們卻用行為來說明了自己仍然是在追明星牧者。甚至有些信徒每週在教會裡出席崇拜,頭一件要關心的就是誰來講道,難道我們入教會不是要敬拜永生神的嗎?管他那位牧師講道也是一樣的吧!更可惜的,有些教會也會落入同一陷阱裡,宣傳聚會的時候,也不慎地宣傳主領聚會的牧者多於聚會的主人上帝呢!願互勉之!

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

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 劉嘉怡傳道

經文:啟十八

是日金句:
「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啟18:4)

我的心得:在日常生活中,聖靈提醒你「從……出來」?

牧者心得
首先,神要提醒「我的民」──即每個信祂的人,「要從那城出來」。那城就是「鬼的住處」,充滿「各樣污穢」(啟十八1-3),名副其實是個「鬼地方」。在聖經中,神時刻提醒祂的子民,要遠離那些「不屬神的地方」。如在所多瑪與蛾摩拉未被毀滅前,上帝要羅得一家離開那罪惡之城(創19:12-14);上帝叫摩西遠離可拉、大坍、亞心蘭這些陷於罪中生活的人(民16:23-26);以賽亞先知、耶利米先知也呼籲神的子民要拯救自己,逃離罪惡(賽48:20、耶50:8);新約中保羅亦提到:「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提前 5:22)我們要「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啟十八4)
然而,約翰並沒有就此罷筆,他透過描述一群曾與「那城」有密切關係的人──君王、商客、船主們的反應,狠狠地叫醒祂的民:「那地不值得留戀!」這班人站在遠處觀望那淪陷被燒的城巿,一邊數算著自己的損失,一邊哀哭說:「哀哉,哀哉!」(啟十八10,16,19),甚至「把灰塵撒在頭上」(啟十八19),為了個人利益而極度哀痛。然而,他們卻不伸出援手,因為「怕她的痛苦」(啟十八10,15)。「那地」沒有「愛」,只有「利益」,因為「那地」是「鬼住的」,不是「神住的」,別留戀在不屬神的事或關係裡,也別建立不屬神或沒有神的關係,別參與違背神教導的事情。因為一切不屬神的,最終都要「好像大磨石扔在海裏……絕對見不到了」(啟十八21),永遠消失。
最後,我們確實不能因這世代邪惡便「隱居」起來,因我們「正在裡生活」。約翰在啟示錄稱我們為「聖徒」,「聖」即是「聖潔」、「無瘕疪」,是屬於神的,被「分別出來」的。我們除了有「聖徒」的身份,也有「聖徒」的使命;主耶穌還未回來,我們還需忍耐、等待,堅持完成主託付的事,正如保羅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延,其實不是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但我們並非救世主,主耶穌才是我們的救主!我們只管依靠主耶穌寶血的大能,謙卑聽從聖靈的教導及提醒,常常感謝主使用我們,也求主使用我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