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31日星期六

第十六篇 2009年1月31日(星期六) 陸張潔明傳道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6-40


是日金句

「因為上帝不是混亂的,而是和平的。」(林前十四33,新譯本)

我的心得


  1. 你如何運用聖靈賜給你的恩賜?

  2. 運用恩賜之後,你有甚麼感受?
  3. 你看到甚麼結果?

牧者心得

  十二至十四章論到屬靈恩賜的運作原則,今天的經文是最後一段,也是這一大段落的總結。
  聖靈按著自己的意思把恩賜分給各人(林前十二11),基督身體裡的每一個肢體都可運作聖靈的恩賜,保羅在十三章提出了至為重要原則──愛,在這裡保羅提出了測試的標準。「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是恩賜運作的金科玉律,也是真愛心的具體表現。
  
「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33節),「安靜」原文是和平/平安,意思是與神與人有合宜的闗係;在聖經的原則之下運作屬靈恩賜,必會帶來平安。
  
屬靈的事須以屬靈的方法去做。要建立屬靈的群體,就要倚靠聖靈的恩賜;這正是保羅的教導──「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39節)」。

按著聖經的原則運作屬靈恩賜,會得到聖經所言的果效;因為懼怕失控而不敢接觸聖靈,是削足適履。

2009年1月30日星期五

第十五篇 2009年1月30日(星期五) 林惠欣傳道

經文:林前十四1-25


是日金句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要作大人。 (林前十四20)

我的心得


1. 你是否在切慕屬靈的恩賜上有正確的心態?


牧者心得



上一章講到愛,基督徒應當追求愛,但在追求愛同時也應當追求屬靈的恩賜。聖靈的恩賜在排列上似乎有先後、有大小,但每一樣恩賜都是寶貴、有價值的。在追求恩賜中,我們不該以「自我」為中心,我們應多以神、以教會為中心。我們應看甚麼樣的恩賜對教會更有益、對別人更有造就,這樣的恩賜更值得我們羨慕與追求。先知講道是造就教會,是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恩賜。所以,保羅在要哥林多教會除切慕方言恩賜外,更要羨慕作先知講道。注意保羅不是要他們拒絕其他恩賜,來羨慕先知講道,而是在切慕其他恩賜中,更要羨慕先知講道,因為先知講道能造就、安慰、勸勉人 (3節),能造就教會 (4節)。



恩賜都是寶貴的,都值得我們切慕、追求、運用。但在切慕、追求、運用中,不可本末倒置。所以,保羅在講追求恩賜、運用恩賜的中間,插進一句極中肯誠摯的勉勵,就是第20節︰「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要作大人。」這句話對每位信徒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保羅要大家在思想上「成熟」,是因為怕我們在心志上一直甘願作小孩。無論我們現在是不是「大人」並不最重要,重要的是在心志上,我們是否渴慕作大人才是最重要。而「在壞事上像嬰孩」,嬰孩,這是指無行為能力的人,這樣的人是隨時都需要有人牽著他的手做事,或是扶著他的腳走路的人。換句話說,像嬰孩這樣的人,犯罪的可能性幾乎是等於零。盼望從今天開始,在心志上有一強烈的盼望「要作大人」。要追求那更大的、更造就教會的恩賜。

2009年1月29日星期四

第十四篇 2009年1月29日(星期四) 方國成傳道

經文:林前十三章

是日金句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十三1~3)

我的讀經心得:
  • 運用恩賜以及一切行為的首要動機是甚麼?
  • 誰是愛的最佳演譯和效法對象?
  • 你有錯解愛的時候嗎?試在小組中彼此分享然後以聖經的真理糾正。

牧者心得


林國力牧師在其著作《若沒有愛》說的好;完整的十三章應該從十二章的最後一句開始的:「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保羅並不是說「愛」就是那更大的恩賜或更重要的恩賜,事實上,恩賜沒有大小之分,只有適切需要與否。然而,保羅的確是要指出,愛便是「那至善的道路」、「更高超的道路」、「More Excellent Way」。並且,愛也是整卷哥林多前書的道德理論基礎。故此,最妙的道乃指人應以愛心來運用屬靈恩賜,沒有愛的恩賜是毫無果效的。所以,不論是道德、在教會中的紀律、個人的自由或敬拜方式等問題,愛都應該是基督徒一切行為的動機。


只是恐怕有人誤會了愛的本質,變得濫愛、痛愛、錯愛、畸愛……,並且以錯解了愛的歪理為所作的莽撞行為或罪行找藉口(生活中這樣的人多得不可勝數)。故此,保羅在十三章以一首「頌讚神屬性的詩歌」(我們多稱為「愛的詩章」)闡明真正的愛,來說明愛乃是神的性格和一切作為中最主要的屬性,同樣應該是我們一切行為的最高原則。因此,基督的性情是十三章的中心主題,也是保羅書信中的其他教導的效法對象;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為何謂「神聖的愛」定下了意義。若果把這章中的「愛」字以「基督」來互換,也不會失其意義。


保羅在整章聖經中用了四次「凡事」(always)這個字,用以表達愛的行為乃是一種連續性、廣泛的表現。所以,「愛」必須是我們一種貫徹的生活方式,不論在教會團契生活上、運用恩賜上、生活中行事為人上,讓我們也同時直接反映出基督的性情和榮耀。共勉!

2009年1月28日星期三

第十三篇 2009年1月28日(三) 楊李靜儀師母

經文:林前十二章

是日金句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7)

我的讀經心得

  1. 聖靈的恩賜與其他的靈界能力有何分別?
  2. 屬靈恩賜的目的是甚麼?

牧者心得
保羅特意要教導哥林多的信徒關於「屬靈恩賜」的事,是因為他們當中有混亂和不明白,也因為屬靈恩賜對教會是十分重要,所以,保羅用很長的篇幅來向哥林多的信徒討論屬靈恩賜的事。今天在教會中關於屬靈恩賜也有很多爭論,願我們耐心地帶著認真的態度認識這個對教會十分重要的課題。

  1. 聖靈的恩賜是從神而來的(十二1-6)。哥林多信徒未信主以前多是拜偶像,當中也有一些靈界的能力和巫術,有如今天的問米、算命等,因著這個背景, 他們需要學會分辨從神而來的恩賜是聖潔的,是造就教會的,免去一些不必要的混亂和恐懼。保羅清楚教導「……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十二3)今天我們也以這個教導作為一個指引。保羅希望我們注重的不是恩賜本身是甚麼,因為恩賜是有不同的。不過恩賜的源頭卻是一樣,恩賜的目的是要叫人除去對耶穌的拒絕(世界原不接受真理),並接受耶穌是主。
  2. 聖靈要顯在各人身上(十二7-27)。恩賜的分派是由聖靈作主的,而且是分給教會內的各人,保羅很清楚地說明他在教會內常見的恩賜(智慧言語、知識言語、信心、醫病、行異能、作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和繙方言),這些恩賜都可以在教會內的任何人身上出現。保羅勸勉信徒不要互相比較,既不輕看自己的身份和恩賜(十二15-20),也不藐視其他人的身份和恩賜(十二21-26)。唯有我們能讓聖靈有空間分派不同的恩賜予合適的人,教會才能健全地成長。
  3. 要求更大的恩賜(十二28-31)。保羅也解釋恩賜之間是有次序的,這個次序是要叫教會能順暢地運作,並不是要分階級。保羅也進一步解釋,還有更大的恩賜,是保羅期望信徒切切地渴求的(於十三章保羅會教導),所以不要弄錯追求的目標。

今天我們若將恩賜看得過輕或過重也是不合宜的,讓我們也盡作為教會肢體的角色,留心聖靈在我們身上感動,讓祂的恩賜能自由地彰顯在我們身上,使教會內的每一個因著充滿聖靈恩賜的我們得著最大幫助和益處。

2009年1月27日星期二

第十二篇 2009年1月27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林前十一2-34

是日金句: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林前十一33)

我的讀經心得:
  • 保羅在(林前十一2-19)教導我們要懂得尊重甚麼?
  • 聖餐上的混亂做成為甚麼後果?聖餐應該代表著甚麼意義?

牧者心得:


今天所研讀的聖經,包含了兩個部份,(林前十一2-19)是第一個段落,而(林前十一20-34)就是第二個段落。兩個段落雖然各有重點,前者論到女士蒙頭的傳統,而後者論到聖餐上的規矩。但兩段經文其實都有一個共同的主旨,就是要禁止在聚會中的混亂。


(林前十一2-19)論到女士蒙頭的事情,如果我們只看(林前十一2-10),我們會一個不太好的感覺,就是覺得這段聖經包含了嚴重的父權主義;女士要蒙頭,若不這樣作就該剪了頭髮,而這樣做也等同於羞愧(參考v5-6),女士要這樣做是因為她們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參考v9-10)。


當我們研讀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會覺得這與現代人的平等觀念有太大衝突了,我們怎可能實踐這樣的教導呢?但當我們再看看(林前十一11-19)的時候,特別留意(林前十一11-12):「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兩性之間其實本有互相補足,和互相成為對方源頭的緊密關係。只是在當時的習俗(服裝傳統)上,只有那些「不檢點」的婦人才不蒙頭,一般的婦女均以蒙頭作為平常服式。情況就像現在的一般女士,也不會在平時穿著「Deep V」上衣在街上走一般。


事實上,不同時代和背景的社會,均會有其在文化上的不同「體統」。在這段聖經裡,保羅的主旨是基督徒應該懂得尊重當時文化上的「體統」,特別是在教會的生活裡,免得有一些太極端的做法,而在群體中做成混亂,或分門結黨(參考v18-19)。


而另外,(林前十一20-34)也談論到防止混亂的出現,只是其重點在於聖餐上。(林前十一20-21)「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當時的教會由來自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士組成,有些人比較富有,而有些人士可能仍然是奴隸的身份。而當時的聖餐並不像我們今天只用象徵性的餅和杯,而是一個真正的晚餐(類似今天教會的愛宴),故此他們當時會習慣各人分享著自己的食物,以顯明彼此的在聖靈裡的團契。但在哥林多教會卻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林前十一21)所言的「各人先吃自己的飯」,令至那種在教會內彼此分享自己所有的團契被破壞,做成有些富有的人酒醉,但那些比較貧窮的人卻飢餓的情況。因此保羅就說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也使聖餐就失去了那種分享主耶穌所擘開的身體,和為眾人流出寶血的意義。


保羅在(林前十一28)教導「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就是教導各人不論經濟狀況、身份如何,我們仍要省察自己本是個蒙恩的罪人,故此不應分門別類,而應當不同平等地分享著主的恩典。這也是在教會中不做成混亂和結黨的原則。故此,盼望保羅以上兩個教導,也能使我們活出更合神心意的教會生活吧!

2009年1月26日星期一

第十一篇 2009年1月26日(一,年初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林前十14至十一1

是日金句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我的心得

  1. 對你來說,甚麼是拜偶像?
  2. 保羅討論「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這原則時,究竟與拜偶像何干?你有何意見?

牧者心得

基督徒是真自由的。因為神的兒子叫我們自由,我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所以,在我們生命中,其實沒有甚麼限制,叫我們不能作任何事。

但這種自由應該怎樣實行呢?是沒有限制的放縱嗎?是以自己的喜好為根據?以自己的道德標準來衡量嗎?就像當時的哥林多信徒,面對吃祭肉的問題,我們心裡也會有一定的迴響。然而,在這段經文中,保羅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原則。雖然我們可以用我們的自由做很多事情,但我們應該以造就人榮耀神作為原則。是的,聖經並沒有寫下任何完整的清單,叫我們跟著死守。因為神清楚知道,當我們這樣行的時候,我們只會叫自己掉進令人死的律法當中--更重要的,我們也把律法偶像化了。然而,就是因為沒有清單,而我們日常面對的生活又是那麼的富挑戰性和新穎,所以我們所作的,如果真要造就人和榮耀神時,我們只能有一條途徑--耶穌就是那途徑:祂是道路、真理、生命--祂是通往真理和生命的道路。對,我們要靠著聖靈,在禱告中尋求耶穌的同在和帶領。我們才不會把任何死物--那怕是教會的傳統、其他信徒友善的勸造、牧師的教導甚至是聖經中的某一些「白紙黑字」死物化、偶像化。是的,聖經是神的話語,但若果我們沒有在禱告的狀態中尋求聖靈的光照,「它」只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來完成他們肉慾的願望、證明他們不義行為的合理、達成他們控制別人的夢想。其實,他們把自己變成了自己的偶像。

當我們做每一件事,我們願意尋求耶穌的旨意,好叫我們能造就人和榮耀神時,我們的神和人的愛就變得完全。這種愛,就好像耶穌基督一樣,那怕在客西馬尼園,面對痛苦和死亡,卻因對神和世人完全的愛,擺上自己一樣。祂本可自由地隨從自己的心意,離開難,但祂卻堅持以父的旨意為人生的優先。

你今日會怎樣使用你的自由?你效法基督嗎?

2009年1月25日星期日

第十篇 2009年1月24日(星期六) 陸張潔明傳道

經文:林前十1-13

是日金句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我的心得

  • 我看現在所受的是試探還是試煉?

牧者心得


試探和試煉是同一件事。你勝過了它,它就是試煉;它勝過了你,它就是試探。「它」本身是中性的,是試探還是試煉,端視乎人的反應。


保羅用以色列先祖的事蹟作為例子說明:經歷超級多神蹟無法使人勝過試探;擁有神選民的身份無法使人勝過試探。


屈服於試探的人有甚麼表現?貪戀惡事(愛上神不喜悅的活動),拜偶像(認為有比神更重要更偉大的人或事),行姦淫(漠視神為性所設立的界限),試探主(總以為神會對自己格外開恩),發怨言(覺得全世界都跟自己過不去)。


勝過試探只有一個方法──單單倚靠神;祂讓我們受能受的,且總要為我們開一條出路。
最後,請記得,整件事情是要求我們「忍受」而不是「享受」的。基督徒,吃點苦頭,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