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6日星期六

第五十一篇 2008年9月6日(星期六) 陸張潔明傳道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章34-64節

是日金句

「你到了巴比倫,務要念這書上的話。」(耶五一61)

我的心得

  1. 對於即將被擄異邦的人,你會說甚麼話?

牧者心得

這是聖經記載耶利米的最後的話了。從四十六章開始,耶利米宣告神的對列國的審判;五十章及五十一章是對巴比倫的判語,最長篇,也最嚴厲。

猶大國亡於巴比倫人的手,耶利米亦身受其害,然而國仇家恨並沒有擾亂耶利米的事奉素質,他仍然忠實地宣講從神而來的信息。耶利米把書卷交給即將被擄到巴比倫的西萊雅,並囑咐他向被擄之民宣讀。耶利米栽培了巴錄和西萊雅,在看似絕望的期間承繼和拓展他的事工。

一股作氣地去服事並不困難,在困境中患難裡被屈時堅持服事到完成所託,甚至影響別人也投身其中,卻非人人能行。服事神的人要有這份能耐,這份能耐是因為相信「我(神)必為你伸冤,為你報仇」(36節)。

第五十篇 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林惠欣傳道

經文:耶利米書五十一章1-33節


是日金句

「耶和華已經彰顯我們的公義,來吧!我們可以在錫安報告耶和華我們神的作為。」(耶五十一10)

我的心得

  1. 巴比倫最終的結局會怎樣呢?

  2. 神為甚麼要嚴懲他們呢?


牧者心得


從亞述到巴比倫的滅亡,神嚴厲的懲罰,讓我們看見人將自己的角色弄錯了,人忘記了是神所揀選的僕人,忘記了人是受造的,以為自己是無所不能,以致他們開始驕傲,不再聽神的說話,使神決定將他們除滅。神之所以以祂的形像造人,最主要目的就是要使人成為祂的同工,管理祂所造的一切。


亞述、巴比倫這兩國,將角色弄反了,結果是神的忿怒。巴比倫被毀滅的事件,並不是只是歷史那麼簡單,如果我們與亞述、巴比倫這兩國般,把角色弄反了,忘記了我們是受造的,以為自己是無所不能,以致我們開始驕傲,不再聽神的說話,那神的懲罰必會降到我們身上。我們要謹記我們是神的僕人,是神的同工,不要攬用神賦予我們的自由,來讓自己陷入扮演著神的角色,攬用了神給我們自由。所以讓亞述、巴比倫這兩國的教訓,作我們的借鏡,成為我們的提醒,常常提醒自己我們神的僕人,是與神一同同工的。


2008年9月4日星期四

第四十九篇 2008年09月04日(星期四) 方國成傳道

經文:耶五十章

是日金句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我的讀經心得:

1. 在我們的生活中與別人的交往,你如何應用「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耶穌的教訓作為我們處世的原則?

牧者心得

有時候神使用不法之人的手(如巴比倫)煉淨屬祂的子民,使他們更加清楚神呼召他們的本意。然而這樣並不等如被神使用的人無需為他們的行為付上責任,或者說出只是奉命行事,甚至說出自以為義的一番話諸如此類的「言語暴力」來:「敵人說:『我們沒有罪;因他們得罪那作公義居所的耶和華,就是他們列祖所仰望的耶和華。』(耶五十7)」誠然,這並不是神的價值觀,神的標準是甚麼?留意15和29節重覆的指出:

「你們要在她四圍吶喊;她已經投降。外郭坍塌了,城牆拆毀了,因為這是耶和華報仇的事。你們要向巴比倫報仇;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耶五十15)


「招集一切弓箭手來攻擊巴比倫。要在巴比倫四圍安營,不要容一人逃脫,照她所做的報應她;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因為她向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發了狂傲。」(耶五十29)

或者有些人會理解為「有寃報寃,有仇報仇」,正如猶太人對於律法也有相似的理解。然而耶穌親自詮釋律法和先知的意思,從而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是的,這才是神設立律法的原意。事實上,人若並無按著常理和真理待人,卻肆意用言語和暴行攻擊屬神的人,再藉詞証明自己有義,在神和人面前更形顯出自己的不義來。正如先知彌迦對於神的認識而發出這樣的良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彌六8)

2008年9月3日星期三

第四十八篇 2008年9月3日(星期三) 楊天恩牧師

經文:耶利米書四十九章

是日金句
你撇下孤兒,我必保全他們的命,你的寡婦可以倚靠我。(耶四十九11)


我的心得
  1. 神藉迦勒底人來懲罰列國,是否不公義?抑或另有心意?你有怎樣的意見?

牧者心得
  神要用巴比倫成為懲罰的工具,對以色列人和列邦來說,都是非難以想像的。就算列國不合神的心意,難道巴比倫的迦勒底人會比他們公正公義嗎?

  真的,我們得承認「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所以耶穌才教導我們要求父神「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是的,神也會用一些不法的人的手,來對不法的人管教。當然,神也會以不法的人的手,來煉淨祂的百姓。

  然而,神是不公義的嗎?當作父母的,為兒女安排一些較為艱苦的成長訓練,難道父母都是不公義的嗎?當我年輕時,父母鼓勵我外出工作,自食其力,難道是父母要減輕自己的負擔嗎?在他們的想法背後,豈不也為了兒女的獨立成長嗎?在這些過程中,兒女不會吃苦嗎?答案是:「會。」但請留意,神的管教不是單是為了透過結束叛逆者的生命,來制止壞行為。神的管教為要帶來生命。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滿有智慧的勸勉我們:「唯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因此,神在管教中的目的,就不是滅絕,而是給與新生命。耶利米先知在被擄中清楚體會神的心意:「我們不至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哀三22)是的,就算在神的管教中,我們不會斷絕,因為在管教過後,必然緊接著祂的復興。故此,神要保存對祂忠心的人的性命,以致他們可以看到復興的來臨。

第四十七篇 2008年9月2日(星期二) 楊天恩牧師

經文:耶利米書第四十八章

是日金句
懶惰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耶四十七10)


我的心得
  1. 摩押為甚麼會受懲罰?

牧者心得
在猶大人面臨國破家亡的時候,神藉著不同的先知發出令他們震驚和不解的預言。
「在末後,我還要使被擄的摩押人歸回。」(耶四十八47)

「以色列人哪,我豈不看你們如古實人嗎?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領非利士人出迦斐託,領亞蘭人出吉珥嗎?」(阿九7)

神並不單是猶大或以色列的神,祂是普世的神!先知以賽亞在被擄時也這樣宣告:
「我耶和華所膏的賽魯士,我攙扶他的右手,使列國降伏在他面前。我也要放鬆列王的腰帶,使城門在他面前敞開,不得關閉……因我僕人雅各、我所揀選以色列的緣故,我就提名召你(塞魯士);你雖不認識我,我也加給你名號。」(賽四十五1,4)

神只是使用猶太人嗎?神也要興起烈國!神也要使烈國復興,為著完成神計劃的緣故,列國也在祂的計劃之內。有時我們會夜郎自大,認為自己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絕不,神會因祂榮耀的緣故,配搭成就祂國度的人選。
因此,這也是神審判列國的標準。列國有否好好的使用自己的能力和長處,成為神國度的祝福?還是因為過於享受自己所擁有的而自恃(耶四十七11-12),忽略了我們所有的,要殷勤為神行事和工作呢?神並不隨便的行使任何刑罰,祂「管教」的目的只為叫我們更清楚該有的心態與生活的能力。就正如今天先知清楚的指出:「懶惰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

2008年9月1日星期一

第四十六篇 2008年9月1日(星期一)陳智聰傳道

經文:耶四十七

是日金句:

「耶和華的刀劍哪,你到幾時才止息呢?你要入鞘安靖不動。耶和華既吩咐你攻擊亞實基倫和海邊之地,他已經派定你,焉能止息呢?」(耶四十七6-7)

我的讀經心得:
  • 神對邪惡的審判是怎樣?
  • 神的話(包括對邪惡的審判話)信實嗎?你在經文何處看出?

牧者心得:


在舊約聖經的傳統中,非利士人通常被作為邪惡的代表。聖經記載,在法老攻擊迦薩之先,耶和華論到非利士人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


預言的內容,是一個對非利士審判的信息。(耶四十七2):「...有水從北方發起,成為漲溢的河,要漲過遍地和其中所有的,並城和其中所住的。......」這裡所說的是一種自然的水災,水漲過房屋毀滅城鎮。


(耶四十七3):「聽見敵人壯馬蹄跳的響聲和戰車隆隆,車輪轟轟,為父的手就發軟,不回頭看顧兒女。」這裡所說的是一種人為的戰爭,戰爭的可怕使父親也不敢回頭看顧在戰亂中的兒女。


在舊約聖經之中,自然的天災和人為的戰亂都常常被形容為上帝審判邪惡的工作或代表。其實整段聖經的重點在於(耶四十七6-7):「耶和華的刀劍哪,你到幾時才止息呢?你要入鞘安靖不動。耶和華既吩咐你攻擊亞實基倫和海邊之地,他已經派定你,焉能止息呢?」重點是,神對邪惡的審判已經開始,怎會止息呢?


耶和華的令一經發出,就不返回,祂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

第四十五篇 2008年8月30日(星期六) 陸張潔明傳道

經文:耶利米書四十五章及四十六章

是日金句
「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四十五5)

我的讀經心得
  • 神的審判讓你擔心還是叫你放心?

牧者心得


巴錄是耶利米的得力助手,曾代他寫下神的信息,並到聖殿去傳講(卅六4-6)。在耶利米遭受逼迫期間,巴錄的日子也不見得好過;四十五章的經文,就是神對巴錄的鼓勵。神眷顧每一個忠心的僕人:But don’t worry. I’ll keep you alive through the whole business.(四十五5;信息本聖經)


按年代順序,四十五章應放在三十六章8節與9節之間,就是約雅敬王焚燒耶利米的書卷之前。時值約雅敬王第四年,也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元年(主前六O五年)。在這一年,耶利米對猶大的百姓說:「從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十三年直到今日,這二十三年之內,常有耶和華的話臨到我,我也對你們傳說,就是從早起來傳說,只是你們沒有聽從。(廿五3)」


如今,先知傳講已久的審判終於來臨。在這一年,尼布甲尼撒王在迦基米施打敗了埃及軍隊(四十六2),埃及自此不再踏足敘利亞-巴勒斯坦地區;巴比倫軍亦於這一年首次圍困耶路撒冷,並俘擄了第一批猶太人到巴比倫去。


四十六章的經文好像一首三段的詩歌,提及三個國家。第一段(1-12節)論到驍勇善戰的埃及軍隊的悲慘結局,第二段(13-26節)記述神藉強大的巴比倫軍懲罰埃及,第三段(27-28節)說明神要拯救以色列。


神審判列國,包括屬於祂和不屬於祂的人。面對神的審判,屬神的人不必懼怕,因為:一)他們必得拯救;二)神與他們同在;三)神要消滅他們的仇敵;四)神要公平地審判他們。


留意最後一點。神說「萬不能不罰你(以色列)」或「萬不能以你(以色列)為無罪」;神愛屬祂的人,在祂的愛裡有公義,所以祂不偏愛、不溺愛,因此我們不必懼怕。在祂的愛裡,讓我們知所行止。